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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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签订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能主张两倍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来源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lbzwwx)
编辑 | 罗 丹
校对 | 王海珏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