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堆放物品堵塞工业园区安全出口,已责令及时搬离!
2024-04-08

日前,市民李女士(化名)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北碚区水土街道京东方大道399号18栋天海星工业园区富沃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将机油等物品堆放在园区安全出口,存在安全隐患。

收到反映后,北碚区水土组团管委会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安全出口处堆放有高1米、容积200升左右的润滑机油油桶一个,堵塞安全出口情况属实。经督促,富沃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目前已将润滑机油油桶搬离,排除了现场安全隐患。

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应急逃生通道,关乎生命、财产安全。《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此外,《消防法》还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了安全通道遭占用、堵塞或损坏的情况,请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