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文件,对我市2025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我市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065元/年。
二、我市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
来源丨重庆人社
编辑 | 罗 丹
校对 | 王海珏
审核 | 王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