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群众举报滥伐林木,镇政府回复“未发现证据”,林业局调查“问题属实”
2021-03-25

近期,有群众向阳光重庆举报,山地车经营者滥伐林木,万州区熊家镇回复“未发现证据”,万州区林业局却调查“问题属实”。

3月4日,陈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称,万州区熊家镇红星村1组一山地车经营者,为扩建场地,擅自砍伐树木,毁坏森林,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据陈先生介绍,被砍伐的树木估算有几十棵,大小都有,并未取得相关许可:“砍树主要是为了修山地车跑道,因为个人利益破坏生态,实属不该。”

经阳光重庆转办,万州区熊家镇农业服务中心到现场进行了查看,3月5日回复称,山地车经营者只是在原林地道路上加宽建设车道,未发现砍伐树木毁坏森林的确凿证据,如后续发现大面积破坏植被情况,可进行举报。

然而,3月13日,陈先生再次向阳光重庆投诉称,万州区熊家镇的回复内容与实际不符:“明明有树木被砍了,为什么查不到证据?”因此,阳光重庆将问题再次转至万州区相关部门办理。

3月18日,万州区林业局会同熊家镇农业服务中心,再次对陈先生反映的“滥伐林木”问题实地调查,并于3月22日回复:“经初步调查,滥伐林木情况属实,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万州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熊家镇红星村1组山地车经营者砍伐林木时间大约在半年前,初步统计被砍伐树木22棵,目前已完成取证,下一步,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补植。

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采伐林地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违反规定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日常生活中,如你也遇到问题需要投诉、咨询,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