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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日前,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

《通知》表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对此,市教委在坚决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个别普通高中仍有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情况,对此,《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新生入学的高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增量,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

《通知》表示,要坚决纠正为了“一本”升学率和名校录取数举办复读班,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公布学生升学信息、公布升学率、公布中考、高考成绩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揽生源的肆意炒作。

《通知》要求,对于擅自向社会、个人发布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的高中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已经发布的要立即撤销并加以澄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针对复读生问题,立即开展一次摸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市教委也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单位”的明察暗访形式,重点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区县、中学给予严查严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遇到有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或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进行复读宣传等,请向阳光重庆提供线索,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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