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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我已经离职2年多,如何提取公积金余额?”郭先生在前两家公司就职时,公司都为其缴纳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目前余额已有1万元。现郭先生离职后,且没有房屋贷款信息,不知道如何能提取余额。

5月1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重庆作出答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推行的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制度在设计上是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集起来,通过对该项资金统一管理和运作,为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向有购房需求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专用性和保障性等特点,其所有权虽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但其财产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职工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政策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规定及我市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18]15号文): “离职职工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

根据文件精神,重庆市户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离职后如有新的工作单位,可将原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如两年内未再就业,可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在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者反映,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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