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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整改期间物业费由谁承担?回复来了!

市民陈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2020年7月29日北碚区万科观承承澜组团通知接房,业主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因此需要整改。所有问题直到11月7日才全部整改完。准备办理接房手续时,开发商要求补交从8月1日起半年内的物业费。【点击标题查看诉求原文:未交付新房整改期间物业费是否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新房屋整改期间,物业费到底该由谁承担?经阳光重庆转办,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太平社区对此作出回应:

关于物业费建议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也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向阳光重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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