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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渝惠保,这些问题你必须知道!

今天是“重庆渝惠保”发布的第一天

我们已经感受到了大家满满的热情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同时,小编在后台也收到了很多问题

下面,让我为您一一解答

“重庆渝惠保”参保常见问题答疑

1、哪些人可以参保“重庆渝惠保”?

答:重庆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重庆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参保。

不限年龄,上至100岁以上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儿皆可参保;

不限职业,包括公务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自由职业、学生等;

不限健康条件,患病也可参保,适合全家人一起参保。

2、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含哪些群体?

答:包含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新农合),已经参加重庆医保的企事业职工、公务员、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保的协缴人员、学生、学龄前儿童等城乡居民。

3、重庆市范围内包含哪些?

答: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区域包括主城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渝中区)及所有区县。

4、不是重庆户口可以买吗?

答:无论户口所在地是哪里,只要您是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可以参保。

5、个人如何参保“重庆渝惠保”?

答:个人参保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民关注“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底部菜单栏“参保入口”即可在线快捷参保。(也可直接为家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6、可以为全家人买么?

答:您可为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本产品。如果您想为爷爷奶奶、妹妹弟弟参保,可以让父母投保哦。

7、“重庆渝惠保”保障内容有哪些?

答:重庆渝惠保主要包含住院补充医疗费用、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和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三大保障。

住院补充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

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金。

住院补充医疗费用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的年度累计免赔额合计为2万元,免赔额以上的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三级及以上医院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重庆渝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15种药品)中列明的特定药品的适用恶性肿瘤,对其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实际支出的特定药品费用,该部分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免赔额为2万元,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8、免赔额是什么意思?

答:免赔额指年度免赔额,类似医保的起付线。

2万免赔额是指一个保单年度内(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属于重庆渝惠保保障责任范围内的,在扣除重庆市基本医保(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保险公司不予报销赔付,需要被保险人自己承担2万元。

本产品三项责任的免赔额:住院补充医疗费用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合计年免赔额为2万元。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年免赔额为2万元。

9、“重庆渝惠保”有等待期么?

答:无等待期,重庆渝惠保的统一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0时。

10、“重庆渝惠保”参保期限是否有要求?

答:参保自2020年11月6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11、“重庆渝惠保”保障时间是什么?

答:“保障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2、参保需要体检吗,患病可以参保吗?

答:本产品无需体检,患病也可参保。 “重庆渝惠保”作为重庆市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为惠及更多重庆市市民,不论既往是否有疾病,也不论是何种疾病都可以参保“重庆渝惠保”。

13、患病后(有既往症)参保如何理赔?

答:在参保前患有如下7类疾病,在保单生效后(2021年1月1日)因7类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病门诊医疗费用不属于本产品保险责任范围(首次投保后发生的以下7类疾病,在连续投保的续保合同中不受此限),但因其他疾病在保险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特病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7类疾病具体包括: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②冠心病;③脑梗死;④脑出血;⑤瘫痪;⑥再生障碍性贫血;⑦溃疡性结肠炎。

被保险人在参保前如已患恶性肿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首次投保后发生的恶性肿瘤,在连续投保的续保合同中不受此限),但参保后初次罹患的恶性肿瘤产生的特定药品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4、在哪些医院可以获得理赔?

答: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责任的就诊医疗机构,限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您可通过重庆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医保定点医院,或者拨打重庆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查询医保定点医院。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的就诊医疗机构,限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三级及以上医院。

15、“重庆渝惠保”的增值服务有哪些?

答:6大增值服务:智能健康咨询、健康专栏、公益咨询问诊、疾病风险评估、慢病药品配送、用药提醒。

上述增值服务预计于2021年1月1日正式上线,具体的服务内容可以在微信公众号“重庆渝惠保”产品投保页面查看重庆渝惠保健康服务手册。

16、购买完成后怎么查询订单(保单)?

答:通过“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投保订单查询,即可查询订单和保单。

原标题:常见问题答疑:关于重庆渝惠保,你必须知道的这几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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