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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营网约车,罚款5000元!

孙先生反映,自己今年上半年入驻了一家名为“携华”的网约车平台,近期在运营过程中被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非法运营”名义查处,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特殊,希望从宽处理。【点击标题查看诉求原文:运营非法网约车平台车辆被扣 驾驶员请求从宽处理

经转办,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复:

经查,孙先生6月30日16时06分“驾驶东风风神牌机动车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违反了《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孙先生提出家庭困难并提供了相关资料,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2日召开重大违法案件审查会,孙先生请求“降低处罚金额的诉求”经“重大执法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并结合孙先生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现予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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