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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7部门启动小店经济推进行动,重庆已建成市级夜市街区33条

7月16日,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工作部署。

《通知》明确,通过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培育一批试点城市,推动社区、批发市场、商圈、特色街等小店集聚区转型升级,推进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商贸企业、中央厨房等“以大带小”、赋能小店,加快发展“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为标准的特色小店,并要求地方加强联动,全国一盘棋,至2025年,形成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1000个,达到“百城千区亿店”目标。

《通知》要求,地方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共同促进小店经济健康繁荣发展。

《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放宽准入条件、降低经营成本、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和依法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形成具有本地产业特点、行之有效的小店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

在重庆,以特色夜市街区为依托的小店聚集区已经成为“夜猫族”打卡地。

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重庆在夜经济的打造上,以夏季夜间消费为重点,从2016年开始便推出“重庆夜市文化节”。

为了提升夜间消费,重庆还建成了一批夜市街区。截至目前,重庆建成市级夜市街区33条,包括渝中区较场口品牌夜市街、江北区鎏嘉码头特色夜市街、大渡口区中交丽景特色夜市街、南岸区金辉铜元道特色夜市街、九龙坡区南方花园特色夜市街等。

重庆还将推动夜经济产业升级。在重庆夜经济已有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提升夜经济的发展质量,进一步利用两江四岸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最重庆”品牌夜经济集聚区,打造重庆夜经济名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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