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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启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 实习生 张天杰)7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公安启动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坚持重拳出击,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

据介绍,目前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含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重庆主城区两江四岸及相关水域已实行常年禁捕,随着退捕工作的加速推进,其余水域也逐步实行暂定十年禁捕。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民警提醒,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若广大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或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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