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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禁渔期严禁捕捞作业,重庆这9人被立案查处!

4月13日下午5时左右,市民关先生在黄花园大桥北岸游玩时发现,有多名市民在嘉陵江边手持鱼竿垂钓。

【点击标题查看原诉求:黄花园大桥北岸嘉陵江边有数人在违法捕鱼

经阳光重庆转办,4月16日,江北区农业农村委作出如下处置:

近期,江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机关在黄花园大桥北岸嘉陵江水域,查获非法捕捞案件3起、涉案人员9人,均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江北区农业农村委还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十年禁渔”宣传,持续开展禁渔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江河渔业资源。

据了解,从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重庆市进入禁渔期,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河流及江河岸线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

禁渔期间,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人要遵守禁渔规定,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同时在禁渔期间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禁渔水域要求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加大对违规违禁查处力度,达到“江中无渔船、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管理无盲区”的目标。 禁渔期间市民发现违法捕捞、售卖江鱼等违法行为,可向执法部门举报。

如果你也发现禁渔期违规捕鱼、水源保护区内钓鱼等行为,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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