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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私加电价,这家物业企业被立案查处!

“物业收的电费0.9元一度,为什么这么高哟?”

市民李先生(化名)在潼南的华泰明珠小区经营一家商铺,商铺使用的是“转供电”,电费不是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取,而是由小区康景物业代收。

今年6月交电费的时候,李先生发现,物业代收的电费是0.9元/度,价格高于国网电价0.52元/度接近一倍,增加了经营负担。李先生希望,物业公司能降低收费标准。

收到投诉后,潼南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市民反映情况属实。康景物业收取商铺的转供电电价不符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7月22日,潼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查处。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转供电主体对所有终端用户的电价,可在其向电网或售电企业购电单价基础上按以下幅度上浮。物业底商、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转供电主体,2023年底前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2%;2024年1月起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0%。

7月29日,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回访,李先生表示电价已调整为0.65元/度,康景物业已退回多收取的电费。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投诉,请进入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交反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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