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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问题,多人被处待岗学习!
来自 阳光重庆 发布时间:2021-8-5

近日,阳光重庆收到多起关于“璧山区出租车不打表、中途甩客、多收费、态度差”的投诉。

案例1:6月17日14:25左右,黄女士在璧山区璧泉路锦绣唐城艺术酒店附近乘坐出租车(车牌号是:渝A**T18),到璧山区南关五路152号,但驾驶员中途赶乘客下车,还额外收取5元乘车费。

案例2:7月9日19点15分,李先生在璧山区轨道站乘坐出租车(渝A**T77),20点05分在东福宏洲小区下车,驾驶员拒绝将李先生送到小区门口,驾驶途中,驾驶员还存在骂人、动手推乘客的行为。经过争执后,驾驶员才把李先生送到小区门口。

案例3:7月10日13:00左右,张先生在璧山区沿河区西路北段轨道交通站出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渝A**T81)到秀湖公园,计价器显示6元,但驾驶员强制收费10元。

案例4:7月15日15:55左右,白先生乘坐出租车(车牌号:渝A **T19)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港湾到南河郡小区,因出租车上上一位乘客还未下车,驾驶员将绕行送上一位乘客的距离也算进白先生的行程中计费。

璧山区交通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黄女士、李先生、张先生、白先生投诉的情况,均属实。

按相关管理规定,璧山区交通局对违规驾驶员均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暂扣从业资格证、下车待岗学习1天的处罚,退回多收取的车费。

通过此投诉,璧山区交通局向出租车公司进行了通报,要求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日常出行过程中,如果你也遇到问题需要反映或者咨询,请向阳光重庆提交诉求,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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