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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旅行社难分辨,五一出游需注意!
阳光重庆 2021年4月25日

最近,据某旅游票务平台数据显示,预计今年的“五一”出游或将达到2亿人次。

而不管是线上订机票、酒店,还是线下旅行社参团,套路深、退费难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阳光重庆收到过各种各样的旅游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乱收费、低价游套路深、旅行社无资质、强制旅客购物、退费难等。

若你遇到上述旅游方面的问题,请向阳光重庆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扫描二维码,谈一谈你遇到过哪些“旅游套路” ↓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且整理了近段时间以来查处的此类典型案件,并予以发布。

案件一:社会闲散人员周某伪造某旅行社印章,并利用该印章在渝中区与外地游客签订旅游合同。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调查中,依据相关规定将周某伪造印章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周某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的刑事处罚。

案件二:重庆某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25名游客共计72000元后组团旅游。该公司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王某受到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及王某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被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三:社会闲散人员徐某某系重庆某旅行社原工作人员,离职后冒用该旅行社名义,私设两个门市部进行宣传招徕,并使用离职前从旅行社获取的合同与游客签约组团出游。徐某某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徐某某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被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四:重庆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游客前往昆明、西双版纳、缅甸第四特区、老挝等地旅游。该公司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停业整顿七日、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黄某受到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重庆某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7名游客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收取团费20193元,从中获利2379.8元。该公司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郑某某受到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重庆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18名游客,收取旅游费用,组织旅游活动。该公司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周某某受到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七:社会闲散人员朱某通过部门承包的形式,租借重庆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通过重庆某文化传播公司微信号发布旅游广告,招徕、组织15名游客出游。朱某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案件八:社会闲散人员王某某以个人名义收取40名游客的团费,并将上述游客的个人信息交社会闲散人员李某某,后再交社会闲散人员潘某组织出游,期间游客遭遇导游“甩团”。王某某、李某某、潘某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受到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九:社会闲散人员冯某冒用某旅行社名义进行宣传招徕,与12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交由社会闲散人员高某某组织出游。冯某、高某某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受到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十:社会闲散人员周某以个人名义收取3名游客团费33999元,组织旅游活动,从中获利904元。周某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看了上述案例,小编不禁感叹:预定旅游产品,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一定要通过正规网络渠道或有资质的旅行社办理。以防上当受骗,“扯皮”扯不清!!!

阳光重庆给你一个旅游温馨小贴士

选择口碑好的线上交易平台

在网上购买机票、火车票、景区门票和预订酒店时,尽量选择熟悉可靠、口碑好的网络平台,并认真了解退票手续、费用等相关信息和交易规则。

选择有资质担保的旅行社

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慎选“低价团”、“特价团”。

认真查看合同并保留发票

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旅游的行程、路线、景点、食宿安排等,如有口头达成的增加条件也应写在合同的附加项里。另外,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一定要保管好,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警惕掉入购物陷阱

购买纪念品时,尽量到正规的市场购买土特产等商品,特别是食品类商品,要注意查看质量安全标志,选择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志齐全,包装完好的食品。需谨防购物陷阱,拒绝强制性购物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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