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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要严惩!!!
阳光重庆 2020年11月28日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对外通报了医疗机构检验检查、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项目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联合整治,以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移送工作有关情况。如有相关线索,可点击上方图片或左下角“阅读原文”向阳光重庆反映。

两个专项联合整治严惩欺诈骗保行为

明年1月底前结束

对象和范围

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检验检查、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诊疗项目在医疗、收费和医保结算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验检查专项联合整治主要针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专项联合整治主要针对全市开展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项目的医疗机构。

检查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整治内容

检验检查专项联合整治重点针对影像学、核医学检查类,超声检查类,病理检查类,检验类,系统诊疗类等项目;

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专项联合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虚增治疗次数、重复叠加超限超量开药、虚增药品耗材、虚构诊疗项目、降低住院指征或通过违规优惠等方式诱导非本院定点病人住院进行治疗等违规行为。

步骤和方法

检验检查项目专项联合整治和血液透析、器官移植项目专项联合整治于近日在市区两级同时启动,于明年1月底前结束。

市区(县)两级分别组建由医保、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四部门组成的专项联合整治小组。通过此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欺诈骗保案件移送标准明确

违法金额超5000元要刑事立案

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欺诈骗保案件移送的标准和范围

1.移送标准:欺诈骗保案件移送违法金额从5000元起。

2.主要欺诈骗保行为。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医保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发票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套取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

收集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转卖或出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等谋取利益的;

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鉴定意见,为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提供帮助的;

虚列、虚报、虚增医保服务项目和金额,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定点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联网或刷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日常生活中,如大家也遇到了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和医保结算,或发现欺诈骗保线索,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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