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
诉求
进度
查询
阳光头条
群众诉求
深度
石柱县黄水镇观光车驾驶员被投诉 回应:罚款500元
阳光重庆 2020年9月13日

石柱县黄水镇因为夏季独特的气候条件,成为不少市民度假避暑的优选。然而,8月19日,市民刘先生却因为在黄水镇的一次乘车经历,让原本愉快的避暑之旅变得有些“扫兴”。

不清楚目的地位置,要求乘客下车,拒绝退费

石柱县黄水镇观光车驾驶员被投诉

8月19日下午18:00,石柱县黄水镇普降大雨,刘先生一行7人带着两个儿童在路边上了一辆牌号为渝Y1032的2号线观光车,并告知驾驶员前往金胖子野菌汤餐厅。

“车费3元/人,儿童免票,一共需要21元车费,上车后向驾驶员支付了30元,但未找零。”刘先生说,付完车费驾驶员就启动了观光车,但行驶大约100米后驾驶员突然表示不清楚金胖子野菌汤餐厅具体位置。

刘先生供图

“没付钱之前他不说找不到地方,收了车费才说找不到,让我们下车,要求退钱,又说上了车一律不退,并且态度非常差,就发生了争吵。”由于未达成统一意见,观光车持续行驶,考虑到对当地不熟,且携带有儿童,刘先生要求观光车驾驶员靠边停车,但该驾驶员并未理睬,执意继续行驶。

“一边开车一边骂脏话,实在忍不下去了,拨打110报了警,这时他才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车。”但此时,刘先生一行人下车后却遭到了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威胁:“驾驶员打电话喊过来的,把我们围着,都带有工作牌,但被遮挡了,直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才帮忙解围。”

石柱县黄水镇:

对涉事驾驶员给予警告,罚款500元

由于自始至终驾驶员态度恶劣,不配合解决问题,当晚21:49,刘先生将问题反映到了阳光重庆,希望当地主管部门对涉事驾驶员严肃处理。

经转办,9月4日,石柱县黄水镇答复:对该驾驶员未问清楚旅客下车具体位置并与旅客发生争吵的行为给予警告处份,罚款500元,同时责成观光车运营公司对全体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月11日,刘先生反馈表示,目前已得到石柱县黄水镇观光车运营公司道歉,鉴于涉事驾驶员已受到处罚,不再追究所交乘车费用。

日常出行过程中,若你也遇到了工作人员态度差、收费不公开等问题需咨询或投诉,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会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