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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这20项证明社区不再出具,如遇到请向阳光重庆反映!
阳光重庆 2020年4月29日

近日,据民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以下20项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信息证明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居民养犬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

人员失踪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出生证明

健在证明

死亡证明

疾病状况证明

残疾状况证明

婚育状况证明

居民就业状况证明

居民个人档案证明

居民财产证明

遗产继承权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证明

证件遗失证明

《指导意见》要求,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扰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同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指导意见》明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开曝光和强制纠正机制。今后,凡是各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再次出现擅自要求居民群众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居民群众办事创业困难的情形,要予以通报或在媒体平台公开曝光,要求开具证明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2019年以来,阳光重庆收到群众反映涉及“开证明”问题共823件。其中,热点问题集中在部门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基层拒绝开证明、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取消证明政策衔接不到位等方面。

1、云阳县居民莫先生反映:“因和父亲共同申请租赁公租房,公租房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父子关系证明。”

2、大足区居民王先生反映:“亲人因病去世,家庭成员准备对其户口进行注销和财产继承,但相关部门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垫江县居民许先生反映:“因需要代理亲属的民事诉讼案件,法院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问题已由阳光重庆进行转办,相关部门予以答复:根据民政部要求,现全面清理不合理证明。相关部门应列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的证明、不应出具的证明事项,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最大程度确保群众办事方便。

如果你也遇到部门擅自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办事困难的情况,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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