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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快递代办点违规收取件费!查处!

“买的东西是包邮,为什么取件时还要再给钱。”市民李女士(化名)在开州区温泉镇温泉中学对面的美一超市取快递时,被要求支付2元取件费,涉嫌乱收费。

接到群众反映后,开州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该快递代办点向快递取件人收取2元的取件费情况属实,但未明码标价收取快递取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开州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必须明码标价、并公示相应收费项目。目前,该快递代办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退还违规收取的2元取件费。

》》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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