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重庆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突出三类重点
部署开展涉疫物资专项检查工作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有力服务和保障
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大局
总体要求
加强对涉疫物资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质量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
重点涉疫物资
①抗原检测试剂
②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等涉疫医疗药品
③N95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
重点检查对象
涉疫物资生产批发企业、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药店、诊所、网络平台等。
目前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已深入实地开展排查检查
具体将检查哪些经营行为?
价格违法方面
主要检查经营者:
● 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
● 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
● 是否存在虽未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销售价格,但大幅提高运输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 是否存在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 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导致涉疫物资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
● 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方面
主要检查经营者:
● 是否对商品性能、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是否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 是否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是否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产品质量等方面
主要检查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生产企业:
● 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上市放行规程,明确放行标准、条件,并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审核;
● 是否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 是否随意变更、增加生产地址;
● 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编制说明书和标签。
主要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 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
● 是否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 是否建立覆盖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且满足追溯要求。
主要检查网络销售经营者:
● 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展示许可证件、有关资质;
● 是否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网络销售。
此外还有:
● 是否存在制售假劣药品,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等情况;
● 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储存、养护、配送药品等情况;
● 新冠肺炎疫苗未全程冷链管理,未纳入电子信息追溯管理,流入非法渠道以及使用过期失效疫苗等情况。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深入实地开展排查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我市涉疫物资良好市场秩序。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了生产销售涉疫物资过程中存在价格违法、不当竞争、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请进入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交反映事项。
内容转自:重庆市场监管(cqsscjdg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