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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立案查处!

“都过期了180天了,这家超市还拿出来卖,吃了生病怎么办?”近日,陈先生(化名)反映,秀山县梅江镇福满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收到投诉后,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对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有超过保质期的 “酸辣虎皮凤爪”食品在销售。执法人员当场采取了行政扣押措施,并对此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秀山县“福满多”超市销售的过期“凤爪”为“阿布牌”,超过保质期后仍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调查,且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货值金额较少,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综合调查情况,秀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

4月14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反馈称,目前该超市经营者已缴纳罚款,并对相关问题完成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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