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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袋涨到1块多 消费者:越卖越贵!

“购物袋越卖越贵了!”最近有消费者发现,几毛钱的塑料购物袋悄然消失,转身变成了1元左右的可降解环保购物袋。

超市购物袋高达1.5元 已重新调价

1月,市民张女士到新世纪老顶坡店购物,发现超市塑料购物袋涨价了!

照片由诉求人提供

这涨价归涨价,怎么还投诉上了呢?从张女士提供的照片,小编乍一看,全明白了。照片上写着:本超市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环保购物袋小号为0.8元/个,可承重4kg;大号为 1.5元/个,可承重6kg。而涨价是因原材料价格变化所致。

张女士告诉阳光重庆:“这个消息让我大跌眼镜,而且我发现同是新世纪,不同门店的购物袋价格还不一样。像新世纪江南商都店的购物袋价格相对便宜一些,小的0.6元,大的1元。”

张女士质疑,虽说响应环保限塑令,但超市随意定价真的合理吗?

经转办,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新世纪老顶坡店调查,根据新世纪老顶坡店的销售记录显示,在2021年1月1日至1月4日购物袋的价格分别为0.8元、1.5元,从1月5日起购物袋价格已更改为0.6元、1元,调价是由总公司市场调研后决定,并在门店入口处及收银台上公示有购物袋价格。

购物袋越卖越贵 超市方已提前告知消费者

而在同一时间,另一市民向阳光重庆反映,渝北金港国际重百及沃尔玛超市的购物袋也越卖越贵。

经转办,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回复:重百、沃尔玛超市根据国家及其公司相关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环保塑料袋,环保塑料袋销售价格由其公司制定,并在销售场所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

也就是说,从两个部门的回复来看,超市方并不违规!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阳光重庆分别联系了上述两个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超市购物袋的定价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的规定。不过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未明码标价 最高将面临5000元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霸王条款、售后不到位等问题,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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