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
诉求
进度
查询
谊品生鲜超市商品标价和收银价不符

近日,周女士向阳光重庆反映,谊品生鲜超市商品标价与收银价不符。经转办,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

2020年12月22日,周女士在谊品生鲜超市(重庆亚太路店)购买了一些蔬菜、两条鲜鱼,还有一袋周君记香水鱼调料,结账时发现周君记香水鱼调料的商品标价与收银价不符。

周女士供图

“标价15.5元,但结账时实际付款小票却显示收取了16.8元。”发现问题后,周女士现场向收银员进行了反映:“告诉收银员后,她还理直气壮,没有一点歉意,说‘不就是价格打错了而已嘛’。”

周女士认为,谊品生鲜超市(重庆亚太路店)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且未积极配合处理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经阳光重庆转办,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对问题进行调查后回复称,因超市工作人员失误,未及时更改收银软件调价信息,造成标价与收银价不符。目前,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告诫,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1月12日,周女士反馈表示,超市负责人已就此事向其道歉,退还了商品差价,并取得其谅解。

据业内人士介绍,正常情况下,超市系统调价信息是统一更新,根据不同门店的实际情况,确实可能存在操作不及时的情况,但也不排除故意延迟更换的可能。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因此,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应仔细查看标牌上的价格信息,结账时注意核对购物小票,发现问题后保留好商品包装证据,及时联系超市处理,若超市拒不承担责任,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 点击图片,快速提交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