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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消费维权也有期限!

四年前,王女士(化名)在南岸区五公里的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学习并报考会计证,但麦积会计未按约定兑现“包拿证包找工作”承诺,与麦积会计沟通无果的王女士向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却接到了《消费者申诉不受理通知书》。是什么原因让王女士与她的维权权利擦肩而过?

2016年,王女士看到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宣传报考会计证只要800元,便前往南岸区五公里校区咨询,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报一个5000元的培训班,承诺“包拿证,包找工作”。王女士便报名交了费用。

但四年多时间过去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承诺的“包拿证,包找工作”并未兑现,甚至连会计证都没拿到,王女士要求退款,但沟通过后对方并未同意。

2020年12月15日,看到阳光重庆刊发的《校外培训机构、霸王条款!》文章,想到自己的遭遇,王女士便进行了投诉,却收到了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消费者申诉不受理通知书》。

是什么原因让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开出这份《消费者申诉不受理通知书》?

12月17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回复: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第四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因此,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受理王女士的消费维权申请。

注意哦!消费维权是有期限的,如果你也遇到消费维权相关问题,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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