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
诉求
进度
查询
电梯维保记录造假!

“12号就提前把23号的记录写了!”10月12日,王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九龙坡区皇庭珠宝城住宅区域的电梯维保记录存在造假。

王先生提供的皇庭珠宝城《电梯维保信息公示》照片显示,维保单位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维保人员分AB角每半月维保一次,10月份的第一次维保记录登记为10月8日,而10月12日照片拍摄当天,10月23日的维保记录也被提前填写了。

“这完全是弄虚作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万一电梯出现故障而没有及时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王先生说,此前没人关注过电梯里的维保记录,也不知道以往是否出现过类似问题,现在只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维保单位认真整改。

经转办,九龙坡区九龙镇盘龙新城社区答复:“经现场查看,王先生反映问题属实。物业将于10月15日约谈电梯维保公司,并作出处理。”

10月16日,皇庭珠宝城物业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向阳光重庆表示,小区电梯的实际维保单位是一家名叫溧阳的电梯工程公司,目前已约谈其负责人,要求尽快出具调查报告和整改方案,并对当事维保人员作出处理。同时,物业也正在对小区电梯维保的视频监控进行核查,下一步将根据相关协议对维保单位进行处罚,并就相关整改方案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于该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阳光重庆也将持续关注。

延伸阅读 》》》维保单位未按规范保养电梯,最高可罚10万元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此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也发现小区电梯维保未按规定进行,可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 点击图片,快速提交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