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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有质量问题,施工方承担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

6月2日,王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自己在铜梁区博悦·悦城小区办理接房时,被物业要求交纳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

“按合同约定,1月1日后可办理接房,收到接房通知后,我就联系物业验房,结果发现客厅、厨房、卧室墙壁有多处空鼓,生活阳台、景观阳台保温层也存在大面积空鼓。”发现问题后,王先生及时联系物业通知开发商整改。

今年2月,开发商基本完成了室内墙壁空鼓问题的整改,但阳台保温层空鼓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开发商一口咬定是正常情况,不需要整改,在我强烈要求下,他们才同意把墙体解剖开来看实际情况。”

经过3个月协商,开发商在5月1日当天解剖了墙体,确认保温层粘接层存在质量问题,引起了空鼓,同意整改。

5月31日,开发商整改完所有问题,并经验收合格。王先生当日再次联系物业办理接房手续,但物业却要求先交纳1-5月物业费:“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我无法接房,问题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不应由我承担。”

经阳光重庆转办,6月12日,铜梁区住建委责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及时联系王先生协商解决问题。6月20日,王先生反馈表示,经三方协商,房屋整改期间产生的1000元物业费,最终由施工方承担。

日常生活中,如你也遇到了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投诉,可提交诉求,阳光重庆将及时转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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