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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真爱难寻!“花钱买到的不是服务,是烦恼!”

由于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现代都市男女结婚年龄逐渐后移。有人寄望于相亲平台或婚介机构认识对象,但没想到花钱买到的不是服务而是烦恼。日前,市民秦女士向阳光重庆讲述了她的遭遇。【点击标题查看诉求原文:我主良缘诱导高消费 交费一个小时内要求退款被扣10%

花费上万元购买相亲服务

先付款才签合同 当场退款被要求扣除服务费

市民秦女士由于平时忙于工作,社交圈太窄,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2019年8月,她通过网络了解到“我主良缘”婚恋平台,并注册成了会员。平台官方网站显示,“我主良缘”是一家一站式情感管理服务商,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重庆门店位于渝中区八一广场新华国际42楼。

“注册后就频繁接到平台红娘打来电话推销服务,还邀请到门店详谈。”2019年8月18日上午,秦女士来到“我主良缘”婚恋平台位于新华国际的线下门店:“上午11点到下午18:30,持续不断围着推销,我一整天没吃饭,感觉当天不签合同他们都不会让我走。"

经过平台红娘长达6个小时的“疲劳轰炸”,秦女士现场购买了标价9999元的婚介服务套餐:“他们让我用支付宝花呗付了款,然后在iPad上签合同,没有纸质合同,也没有让我仔细看······考虑到价格太贵,加上程序不规范,我当场要求退款,但被他们拒绝了。”

后经多次协商,门店同意为秦女士退款,但要扣除3000元服务费:“签合同一个小时内退款,竟然要收3000元服务费······”2019年11月21日,迫于尽快拿到退款,秦女士最终妥协与平台签订了违约协议,扣除1000元违约金,退还了8999元。

资料图/视觉中国

相亲平台消费纠纷问题突出

全国连锁、本地机构均有投诉案例

实际上,和秦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并不少,仅2018年以来,阳光重庆就收到过数十起类似投诉,主要涉及世纪佳缘、我主良缘、MarryU等全国连锁婚恋平台,以及颜怡婚介、琴瑟和鸣、好家缘等重庆本地婚恋服务机构,投诉内容主要包括虚假承诺诱导消费、先交钱再签合同、合同内容与前期宣传不符、申请退款要扣服务费等。

MarryU平台26800元套餐仅安排6次相亲 会员要求退款遇阻【详情

湛女士反映,2020年1月4日,在九龙坡区万象城华润大厦MarryU婚恋线下门店,经红娘“疲劳轰炸”,花了26800元购买婚介服务套餐,由于对平台方“先付款后签合同、半年有效期内仅安排6人见面”等方式存在质疑,1月5日要求退款,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期间,经湛女士向MarryU婚恋平台杭州总部投诉,重庆分公司同意退款,但也同样要求按比例扣除服务费。目前,阳光重庆已将该问题转至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办理。

世纪佳缘重庆门店未按合同履约 会员要求退款遭拒【详情

汪先生反映,2018年1月,与世纪佳缘重庆线下会员中心大坪店签订会员服务合同,缴费15800元,约定“服务6个月,介绍6人见面”,但直到服务时限到期,该门店也未安排完约见人次,且存在虚构或夸张约见人信息、条件等问题,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经阳光重庆转办,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该门店最终退还汪先生7000元费用。

杨家坪颜怡婚介合约内容与宣传不符 退款要收服务费【详情

任女士反映,2019年10月15日,应九龙坡区杨家坪保利时代广场A座颜怡婚介红娘电话邀约,到店约见了一名男士,简单认识后,婚介要求先缴纳12800元费用,才能继续相互了解。当任女士付完款,再签合同时却发现,该笔费用为入会费,且合约服务期限与红娘电话宣传存在出入,因此提出退款,但被要求扣除2560元的服务费。经阳光重庆转办、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协调,颜怡婚介仍以“已提供服务”为由,拒绝退还所收服务费,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建议任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重庆琴瑟和鸣婚恋服务公司不退会员保证金【详情

蒋女士反映,2018年7月28日,在渝北区龙溪街道重庆琴瑟和鸣婚姻服务有限公司签定了婚恋服务合同,缴纳8000元费用。2018年9月27日,公司电话通知蒋女士约见一位男士,并转达了该男士“以结婚为目的”的诚意,因此要求她交纳2万元保证金,后期凭结婚证退款。经协商,蒋女士支付了1.5万元,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由于最终和该男士分手,蒋女士要求全额退还保证金,但公司方面表示只能退还5000元。经阳光重庆转办,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该公司最终退还蒋女士保证金12000元。

资料图/视觉中国

相亲中介市场存在消费陷阱

消费者应预防法律风险,部门应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对于相亲平台的推销方式,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曾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消费者可以就相亲机构电话或短信骚扰、劝阻相亲者离店等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到店后如果不签约不让走,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

针对相亲中介市场消费陷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认为,“公平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亲机构在格式条款中设置的不对等、不公平条款应属无效”。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相亲机构要求“先付费后签合同”或在当事人未详细查看合同具体条款情况下就要求在iPad上签字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

然而,实际生活中,相亲者事后主张“自己是在不知晓合同内容情况下签约”,往往存在举证方面的困难。加上一些婚恋平台重发展轻规范,接到投诉后往往以“平台免责、由门店答复”的方式回避责任,致使消费者投诉无门。

据了解,相亲中介机构作为经营实体,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开展相亲婚介服务则需经民政部门审批。有专家认为,规范相亲中介市场,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阳光重庆提醒:消费者在相亲平台选择服务时,一方面应加强防范,比如,消费前,应多方面了解相亲平台的资质与口碑;另一方面应增强维权意识,若发现中介机构采用“轰炸式”推销、“绑架式”签约、“诱导式”消费、“凑数式”服务,可放弃选择意愿避免财产损失,并搜集好相关证据点击下方图片投诉举报,阳光重庆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阳光重庆记者 王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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