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周先生(化名)反映,合川区上什字西路202号年年丰种子门市无证销售农业用杀虫剂水胺硫磷。
收到群众反映后,合川区农业农村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该店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门店中发现待售的水胺硫磷和氧乐果属限制使用农药,其行为属于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目前,合川区农业农村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销售行为,没收店内存放的水胺硫磷和氧乐果,并立案查处。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农资经营门店作为销售农药的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和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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